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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YSQL数据库管理软件PHPAdmin操作流程
    phpadmin是用来远程连接MySQL数据库的客户端软件,奥义思网站建设用户可以参考如下步骤来配置phpadmin软件:首先下载phpadmin软件,请您将phpadmin.tar文件下载到您的本地;使用wzip将该文件解压,生成一个phpadmin的目录;请客户使用本地主机上的记事本等软件,编辑phpadmin目录下的文件config.inc.php(添加客户数据库链接信息),修改如下几项设置:...
    查看详情 | 2013.09.07
      微信管理悄然兴起
      在新媒体营销浪潮下,微信的用户数呈几何级增长。当用户们发现微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替代短信、对讲机等功能的时候,企业管理者也发现,合理利用微信群能够有效地提升组织效率。企业利用微信做管理是否是未来的新趋势?用微信做沟通更适合哪类企业?潜在的风险有哪些?请看本期报道。前沿新知微信,哪种模式企业更适用?做了近5年公关的小白领李文,最近的几场公关活动,团队成员开始用微信替代对讲机;行政部的黄霞给各部门秘书建了个微信群,在此公布公司会议室预订及使用情况;一家广告...
      查看详情 | 2013.05.05
        工信部:明年将强化互联网行业管理
        据新华社电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昨日表示,2013年我国将强化互联网行业管理,修订域名、IP地址资源管理办法,提高网站备案管理工作水平,并进一步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微媒介、即时通信、智能终端、应用商店等新技术新业务的引导和管理,继续净化网络环境。苗圩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透露,明年我国将加强和改进电信市场监管。推动出台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建立健全新业务管理制度,适时扩大移动电话用户号码携带试验范围,调整网间结算政策。强化电信市场竞争秩序和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垃圾短信治理。深化...
        查看详情 | 2012.12.29
          新高朋股东构架:管理层控股 Groupon无席位
          不久前弃用拉手、QQ网购、将公司品牌统一为高朋网后,CEO林宁今日与媒体沟通,他表示主推高朋这个品牌因为其具有延展性,并且透露新公司股东结构中,管理层仍然控股,在董事席位中腾讯占有一席,Groupon无席位。据林宁透露,新公司目前股权比例为:腾讯占30%、Groupon占比超过10%、联想投资占比为10%,管理层持股比例超过40%。林宁披露这一数据,是希望对外表态统一品牌与外界传言的“Groupon意志”无关。据了解,目前F团和高朋两个平台后台已经整合完毕,明年1月将完成高朋、F团和QQ团购的整合,打通三方...
          查看详情 | 2012.12.07
            高朋董事会要解雇CEO的五个理由:管理层混乱
            据国外媒体报道,一些媒体报道称,Groupon董事会一直在考虑用一位新CEO取代目前的CEO安德鲁·梅森(AndrewMason)。梅森周三在BusinessInsider召开的Ignition会议上向听众承认,公司董事会正在评估他的业绩。他说:“自从一年前IPO以来,公司股票下跌了80%。因此,如果他们不讨论我是否称职那是很奇怪的。那是他们的职责。他们过去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在本周四举行的例会上,担负Groupon股东受托责任的董事会成员将提出一些严厉的问题,例如,梅森是否应该继续管理该公司的日常工作,或者是...
            查看详情 | 2012.12.0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学校、图书馆等单位内部附设的为特定对象获取资料、信息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查看详情 | 2012.04.27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发布)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互联网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规范互联网站登载新闻的业务,维护互联网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互联网站。本规定所称登载新闻,是指通过互联网发布和转载新闻。第三条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国家保护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合法权...
                查看详情 | 2012.04.27
                  《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
                  (信息产业部2000年11月)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提高计算机和网络的普及应用程度,合理扩大利用互联网,己成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任务。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中文域名体系,规范中文域名注册服务,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维护用户权益,现通告如下:一、域名是对应于互联网数字地址(IP地址)的层次结构式网络字符标识,是进行网络访问的重要基础。中文域名是含有中文文字的域名,是我国域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积极推进中文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促进网络应用普及加快...
                  查看详情 | 2012.04.2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国各地的信息网络相继开通,信息网络服务业蓬勃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0年底,全国网民数量约2250万人,其中20.5%的网民是通过“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一些大城市已有近千家,这一场所的出现,对推动信息网络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在青少年中普及网络知识、拓宽视野、扩大知识面提供了一种便捷的途径。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过多过滥,管理混乱、经营无序,含有不少色情、赌博...
                    查看详情 | 2012.04.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管理,保障国际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国际联网,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第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以下简称国际联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为实现信息的国际交流,同外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相联接。(二)互联网络,是指直接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单位,...
                      查看详情 | 2012.04.27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第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
                        查看详情 | 2012.04.27
                          《关于规范“网吧”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邮电管理局,文化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随着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发展,信息服务越来越普遍、深入地步入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之中,通过计算机与公众信息网络联网,向消费者提供上机学习、信息查询和交流等服务的营业性场所应云而生。这种被称作“网吧”的信息服务场所,以其特殊的方式为信息交流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途径。但也有些经营者打者“网吧”的幌子,经营含有赌博、淫秽等内容的电脑游戏,对社会的稳定和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查看详情 | 2012.04.27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它信道(含卫星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第三条邮电部责成中国邮电电信总局(以下简称电信总局)设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局(以下简称国际出入口局)及其网络管理中心,并负责国际联网出入口信...
                            查看详情 | 2012.04.27
                              《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的管理,促进国际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即Chinanet,以下简称中国公用互联网),是指由中国邮电电信总局(以下简称电信总局)负责建设、运营和管理,面向公众提供计算机国际联网服务,并承担普遍服务义务的互联网络。第三条中国公用互联网根据需要分级建立网络管理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第四条...
                              查看详情 | 2012.04.27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3号令
                                信息产业部2000年10月8日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以下简称电子公告服务)的管理,规范电子公告信息发布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子公告服务和利用电子公告发布信息,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
                                查看详情 | 2012.04.2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8号令
                                  第一条为了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健康发展,保护上网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经营、使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通过计算机与互联网联网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性场所(包括“网吧”提供的上网服务)。&n...
                                  查看详情 | 2012.04.27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局令第26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于2000年12月4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2月1日起施行。局长:郑筱萸二○○一年一月十一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业务,保障互联网药品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查看详情 | 2012.04.27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力度,强化互联网业界的法制意识,实现互联网产业的有序竞争,7月15日由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出台《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全文如下: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7号)《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1年12月24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0次署务会和2002年6月27日信息产业部第10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查看详情 | 2012.04.27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
                                        查看详情 | 2012.04.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1996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5号发布,根据1997年5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管理,保障国际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国际联网,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第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以下简称国际联网),是...
                                          查看详情 | 2012.04.27